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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穿书女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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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时值隆冬。

    鹅毛大雪连飘了几日,积雪末踝,再有几天就是除夕了,红旗公社的社员们都忙活了起来,蒸馒头、黏糖瓜、炒瓜子...

    这不,生产队的大喇叭又在吆喝各家各户杀猪了。

    “秋丫头,傻愣着干啥?没听见广播通知队里分肉呐,快!赶紧的去排队!”

    林砚秋对着镜子发呆的时候,她娘梁凤英裹着一身风雪进屋,风风火火吆喝她。

    “分肉?”

    林砚秋没回过神,怔怔反问了句。

    “不是分肉是啥?动作快点,去晚可就没好肉哩!”

    梁凤英是个急性子,说话的空档从五斗橱里拿出一个印着“劳动最光荣”五个红字的白色带盖搪瓷缸,不由分说塞林砚秋手里推她出门。

    又叮嘱她:“嘴甜点儿,记得管你三叔公要大肉,可别傻不愣登给我端碗猪下水回来!”

    梁凤英口中的三叔公也姓林,是公社副食店操刀剁肉的大师傅,也是杀猪的一把好手,每年生产队都会喊他回来杀猪,因为跟林砚秋是本家,碍着情面,三叔公通常会照顾点剁块好肉。

    须知肉也分三六九等,膘厚四厘米以上算一级肉,对于终年到头极少吃到油水的庄稼人来说,拿来炼猪油最好,炼干的油渣子也有大用途,既能炒菜也能剁碎了包菜馒头...最差的就是四级纯瘦肉,不带半点儿肥油,一刀下去,连肉带骨头,分到啥算啥。

    至于猪下水,连四级都算不上,拿回家炒菜都嫌味儿重。

    通往生产大院的村道上,各家的大人孩子们深一脚浅一脚踩着积雪,连走带跑,生怕去晚了分到猪下水。

    林砚秋还体会不到这种急切,懵懵懂懂的跟在后头。

    等她到的时候,大院门口已经排起了两支长长的队伍,乌泱乌泱的,约莫有上百来口人。

    人群里,林砚秋一眼就瞧见了宋煜,原主目前的对象。

    就在今早,林砚秋穿进了她最近看过的一本年代文里,不过穿的不是女主,而是跟她同名同姓的炮灰女配。

    这个宋煜就是原文中的男主。

    谁能想到呢,这位看起来和其他插队知青没什么区别的男主,居然是首都某位大官的儿子,下乡插队不过是迫于当前形势走个过场,在不久之后就会回城参加工作,并且在家里人的安排下跟同他家世旗鼓相当的女主相亲,从此正式开启原文剧情。

    老实说,早在回城之初,男主心里惦记着在乡下等他的女配,是坚决反对跟女主相亲的,不过可惜的是,最终还是没能逃过“真香”定律,在跟女主你来我往的相处中,不知不觉喜欢上了女主。

    可怜女配这个炮灰,还在乡下苦等男主来接她,却不知男主早已跟女主打得火热。

    后来实在忍不住,女配瞒着家里人偷偷坐火车去了首都,上演了场“千里寻夫”戏码,而男主这个多情的男人,既不愿意伤害“千里寻夫”的女配,也不愿意放弃女主,就这样,原本欢乐逗趣的男女主恋爱日常,一下变成了尴尬的三角恋。

    哦,结局当然是男女主he了,至于女配这个炮灰,受到打击后心灰意冷,回乡随便找个男人嫁了,郁郁终生。

    这操蛋的剧情,林砚秋每每回想起来就忍不住吐槽,在她看来,男主的行为分明就是何书桓投胎转世啊!

    真难为了原作者,能把一对渣男贱女写的如此清新脱俗。

    眼下穿成这个炮灰女配,又知晓剧情走向,林砚秋可不愿再傻到冒泡,当男主下乡插队期间枯燥无味生活的调剂品。

    是以在宋煜向她招手,示意她插队排在他前头时,林砚秋装作没看见的扭开了头,按部就班排到另外一支队伍里,不去管对方脸上一闪而过的尴尬神色。

    “怎么?你小子惹林同志生气啦?”

    开口说话的是排在宋煜前头的卫保山,跟宋煜是舍友,也是知青点里为数不多知道宋煜和林砚秋在处对象的人。

    在注意到林砚秋不理人的举动后,卫保山忍不住回头打趣道:“林同志这么标致的姑娘,可抢手哩,你不哄着就算了,还去惹人家,你小子挺能耐啊!”

    宋煜往林砚秋所在方向看了眼,扯扯嘴角算是默认。

    林砚秋这姑娘哪都好,就是爱使小性子,动不动就生气,这会儿宋煜压根都不知道哪惹到她了,心里不烦吗?当然烦。

    可还能怎么着,只能找机会先哄了再说。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梆梆梆...

    三叔公手起刀落,一刀剁下去,不多不少两斤肉。

    分肉队伍井然有序的向前挪动,很快排到林砚秋。

    今年风调雨顺收成不错,连带着猪也养得肥壮,往年队里宰的成年猪不过百斤,今年这头起码有两百斤,白花花的大肉更是油光水足,招人眼馋。

    记得梁凤英的叮嘱,林砚秋笑眯眯的,脸上露出两个酒窝:“三叔公,能给我剁块大肉不?”

    三叔公抬头,见是梁寡妇家的丫头,白净净一副笑模样,瞧着怪讨喜,松口便道:“好嘞!叔公这就给你剁!”

    话音落,挑最好的给剁了一大块。林砚秋赶忙拿搪瓷缸接住,怕别人眼红,还长心的扣上了搪瓷盖。

    “谢谢三叔公。”

    “不谢。”三叔公呵呵笑,听着舒心。

    回去路上,远远的,林砚秋瞧见了走在前头的宋煜,正想着掉头改道,宋煜像是后脑勺长了眼,停住了脚回头,显然是在等她。

    尽管原文中宋煜占了半数笔墨,但真人还是跟林砚秋想象中有些差距。

    宋煜比她预想的要年轻,高大俊朗,眉眼深邃,笔挺挺的站在路旁,像棵青葱挺拔的白杨树。

    这有别于路人甲的主角光环,也难怪原主对他一见钟情。

    不过只要想到宋煜日后的骚操作,林砚秋就感到一阵恶寒,快走几步到他跟前,像是才看到般,皮笑肉不笑的招呼:“宋同志好巧,也过来分肉啊。”

    林砚秋知道,以往原主都是喊对方“宋大哥”的,不过这个称呼她可喊不出口,也不愿意喊。

    她就是要让对方感受到,她在划界限。

    宋煜又不傻,自然意识到了,一时间困惑涌上心头,见左右没人,便往林砚秋身旁挪了半步,低声而迟疑的问:“你怎么了?”

    林砚秋摇摇头,眼神迷茫:“没怎么啊,我好得很。”

    宋煜:“......”

    像是没看到他憋屈脸色,林砚秋声音轻快道:“宋同志,没事了吧?没事我得赶紧回家,我娘还等着我把肉拿回去腌上呢!”

    说完,不等宋煜反应,一溜烟跑出老远。

    由于原文对宋煜的初恋只是寥寥几笔带过,所以林砚秋也不知道她跟宋煜发展到了哪步。

    不管发展到哪步,及时损止才是明智做法,毕竟这可是本女主小说,敢和女主抢男人,是嫌命太长了,还是嫌命太好?

    林砚秋也没兴趣去抢就是,搁这个没房贷车贷,生活毫无压力的年代,她只想混吃等死当咸鱼,男主对她来说,还不如一碗红烧肉来得诱惑人。

    什么男主、女主、剧情,统统让一边去!

    回到家,梁凤英正在家门口刷大瓮打算腌雪里蕻。

    见她回来,梁凤英顾不上擦手上水,忙接过搪瓷缸打开一看,笑得露牙花子,高兴道:“切一半拿去副食店换钱,剩下一半给你姐送去,刚才你姐夫来报喜,说你姐生了个大胖小子,原先我还愁没拿得出手的好东西呢!”

    林砚秋啊了声,难以置信:“都过年了,娘我们连肉都不吃啊。”

    闻言,梁凤英白了她眼:“你傻呀,现在吃啥吃,想吃等你姐送饭了再使劲吃,要不咱们肉不白送了?!”